文章 - May, 2005

消費者心理

我們三人是攪消費者運動,是提倡消費者認識和承擔消費者責任,而不是爭取消費者權益的。工作開始已有半年吧,不算長,但就已發現消費者運動是比其他社運更難打動人心,更難動員群眾的。我們曾檢討是策略上出錯,還是推行力度不夠,可惜討論總是沒完沒了的。

一天中午,秋日暖陽,清風拂面。走到書架隨便看看,卻被一本過去讀過的心理學讀本留住了視線。突然腦光一閃,感覺這書是帶來出路的明燈。心裡就是想,社會不是需要群眾嗎?要動員群眾不是要先了解他們嗎?有點悔恨為何總未能學以致用,但還是向好處想,才有可能找到出路的。

原來「各家自掃門前雪」不是中華兒女獨自的。有西方心理學家作了一個實驗:一個人分別在兩條人流不同的街頭上假裝生病倒地,試探途人的反應。結果發現,在熙來攘往的街道上,伸出援手的人比寂靜小巷的少得多,但當有人對病人拖以援手時,參與幫助的人又會多起來。據心理學家的分析,因為人在稠人廣眾中會把自家責任分予別人,他們認為就是我不幫那病人,亦有他人會義不容辭地和能夠幫助他的。另外,人的間歇性的害羞特性,令其多不會在眾人前突出自己,害怕被視為是不合群或好逞強的人物。這個實驗或可解釋,為何市民對消費者運動顯得如此的冷漠。

消費者到了需要承擔責任時,同樣會為逃避而找理由。有些認為其消費只是九牛一毛,破壞不了什麼環境,又或推搪說,那些一擲千金的大商家和大資本家,才應該和才能夠對環境問題負上責任的。總之,無論如何,需為消費負責的不會是我的。另外,在鼓吹消費的社會中大唱反調,亦是足以使人遲疑不前的。因為唱反調者大有可能被孤立,被視為害群之馬的,試問,誰會喜歡生活在孤島上呢。這樣,消費者往往就心安理得地視消費責任為他人之事。除此,還有人對自身權益的看重,亦是推動消費者運動的一大障礙。

據心理學學說,人們進行活動的目的是為了獲得利益或滿足感。他們分析,當人們曾經或看到別人因進行某一活動,而獲得滿足或回報時,便會為了獲得那份回報而再進行某活動。反之,人們對造成負面或不愉快回報的活動,是退避三舍的。在物質享受掛帥的社會上,實在有太多消費者認為承擔消費責任是有損其利的。他們認為追求物質可令其更接近社會潮流;可得到別人認同;可舒緩工作帶來的壓力;可引來別人的艷羨目光等等,並從而得到滿足。而要切實為消費承擔責任時,往往就是要減少消費,甚至停止一些不必要的消費,如購買金飾等非生活必需品,這足使他們望而卻步。然而,認真關注消費責任的亦大有人在,而著力把這理念推而廣之,亦並非寸步難行。但要獲得大眾的認同和參與,便要靠一點辦法了。

病人倒地的實驗提示了,群眾是需要帶動者才能夠集結起來的。帶動的需要引起群眾對過度消費帶來的環球性問題的關注,同時向他們展示消費者在這些問題上應有的態度。除了身體力行外,帶動的仍要改變人們對消費問題的看法,因為只靠不求甚解的模仿是維持不了多久的。

先要改變的看法是,消費者最終會從承擔消費責任而獲益的。科學家估計,要是已發展地區保持每年3%的經濟增長,到2060年,人類便需要比現在多8倍的資源,以滿足對消費品和能源的需求,同時產生比現在多8倍的污染物。試想像,那時樹木成為博物館的收藏品、清潔食水如今天的石油般的罕有、全年再沒有看到維港對岸的日子、N95口罩成為出街的必需品...。現在我們減少消費和虛耗能源,是為了避免我們的下一代,甚至我們自已將來生活在極度惡劣和艱難的環境中。這實在不止是個人的利益,且是大眾的、地球的福祉。再者,只靠從物質追求中得到的滿足是身外的,甚至是不健康的物慾滿足的。它使人與人的溝通變得膚淺疏離、令人與人的關係因建築於浮跨易碎的物慾,而變得空虛陳腐。人是需要安全健康的生存環境,還是惶恐孤獨的生活空間?

另外,要讓消費者明白,他們應對生態環境災難負上責任,因為過度消費是造成環境災難的罪魁禍首。試想,所有的消費品皆來自天然資源,木材造紙張傢俬等、石油造膠袋、化妝品和衣服等。當人們對消費品的需求越大時,開採天然資源的活動就是越大型,越頻密,而開採活動和製造消費品的過程,又總是破壞環境的,如釋放溫室氣體和砍伐森林。為了保護僅餘的天然資源,減少消費是必需的了。

再者,要讓消費者瞭解,現時惡劣的處境仍是可以修補,起碼是可以舒緩的,而積極減少耗用能源和消費,便是不二之法,並且這是人們能力所及的事情,例如不購買非生活必需品、節省用電、拒用包裝紙等。雖然,不少消費者總是認為個人的能力和貢獻是微不足道的,但是,沒有了個人,又何來大眾呢。帶動的是要再次喚醒人們集腋成裘之理的。

在香港,消費者運動仍在起步階段,現在社會對它的反應就像二十年前對環保運動的一樣,冷漠蔑視。然而,大勢所趨,生態和能源危機已是迫在眉睫,社會早點從夢中醒來,才可為我們下代保留些生存空間。

新的一天,我們三人又是滿帶熱情和希望的開始工作了。

消費者力量

Add comment May 19th, 2005

為何不買金?(回應太陽報文章)

「不買金運動」成為了五月一日太陽報太上皇的議題(可在太陽報網頁觀看原文),其重點在環保運動(「不買金運動」是否環保運動不在此詳言)不應具針對性、不要犧牲物質生活、不要從根本原因著手等等。吾等就該文向太陽報回了言,由於報章關心的多少與大眾關心的相近,便藉機向諸位重申吾等對「不買金運動」的觀點。十指長短不一,觀點各有不同,諸位看後或對「不買金運動」心存疑團或意見,請賜言。

保護環境確為意識層,當予以普及,與傳媒之報導應忠於事實,而非斷章取義無異。唯在實踐之時,報導內容必然受制於版面和資源等因素,而予取捨。同樣地,實踐環境保亦因資源等因素,而決定了實踐的對象,這取捨的結果便或是所謂的「針對」吧。但如環保只有普及性,而沒有針對性,便只是流於空談,而欠缺具體拯救生態環境的意義了。

不買「金」是因黃金絕對不是百姓的生活必需品。八成黃金成為滿足虛榮的首飾;一成在各國金庫或私人收藏室;一成用於工業。相對於發電的煤、萬用的石油、堅硬的鑽石和鐵等的礦物,黃金在百姓的生活中實是可有可無之物。吾等豈敢視「環保大過天」,所以不單只能向非生活必需品埋手,更是對藏於各國金庫的,承擔著維持全球經濟運作重任的金磚,未敢動以分毫。

另一方面,呼籲開礦的妥善處理山埃的確是必要的,但大量埋放毒物總有危險,而漏毒事件亦時有發生。再者,採金還要,且必要開山闢路和用上燃油噴煙的機械。換言之,若要根治採金帶來的問題,就必需從減少需求著手了。

事實上,發展地區的畸型消費模式是環球性災難的禍端,兩成人用上八成幾資源是無可否認的事實。雖說科技發展一日千里,但不以天然資源製造的消費品是邏輯上不存在的。吾等相信,只著眼原料成份、製造過程和回收再造等補救方法,而不試圖沖淡胡亂消費的意識,生態環境和萬物的將來便只能是每況愈下吧。

消費者力量

Add comment May 1st, 200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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